公告-襄阳东津新区
2024年度第34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1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以鄂政土批(襄)〔2024〕77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7.6920公顷。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襄阳市襄州区2024年度第34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建设,拟用于工业用地项目建设。
本次批准土地征收涉及襄州区东津镇沈营村、侯营村、中楼社区1个镇3村(社区)。共计批准征地17.6920公顷,其中农用地16.5637公顷(含耕地15.8224公顷),建设用地1.1283公顷。
本次土地征收,由襄州区人民政府授权东津镇具体实施,详细安排如下: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对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涉及的土地、房屋及其他附着物和青苗等,襄州区人民政府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襄州区人民政府将责令腾退土地;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认为本土地征收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襄阳市襄州区2024年度第34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侵犯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襄州区人民政府在收到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东津镇、沈营村、侯营村、中楼社区,并已在东津新区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
附件:1.襄阳市襄州区2024年度第34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附件:襄阳市襄州区2024年度第34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pdf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pdf
版权声明:本文由襄阳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