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襄阳市襄州经济开发区伙牌工业园共8幢房产、一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筑物、附着物和一幢跨红线建筑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该标的为襄阳市襄州经济开发区伙牌工业园共8幢房产、一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筑物、附着物和一幢跨红线平方米(其中证载建筑总面积为15605.86平方米,加建面积为73.91平方米)有证房产5幢,房产证号分别为:襄阳市房权证襄州区字第S00038825号, S00038826 , S00038827, S00038829 , S00037759;2、宗地面积为32867.40平方米,土地证号:襄州区国有B(2014)第1GB00041号;3、附着物:围墙、水泥地坪、电动伸缩门、大门招牌、钢棚、苗木等;4、附着物:钢构1和钢构2;5、该宗地上第6幢厂房未办理产权且存在超红线幢厂房总建筑面积为6019.65平方米。以上整体打包拍卖,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有查封,有抵押,暂未腾空,有租赁,其他详情见评估报告和照片。
元、增价幅度:5万元、保证金:200万元
未办理产权的建筑物和第6幢未办理产权且存在超红线建设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行政部门确定是否可以过户。该房屋所欠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的保证。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后(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因标的物处于异地,请自行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
5分钟。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后一周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开户名: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账号:063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
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一、依照《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
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襄阳市樊城区七里河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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