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批准,襄阳市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襄州区钻石大道以南、交通路以东、嘉苑路以西
(1)出让宗地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建设周期不超过二年;
(2)竞得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交清出让价款50%,剩余 50%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360日内缴清;(3)土地开发利用严格按照编号为襄阳条件[2023]0018号的规划条件执行;(4)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出让,但本次出让价不含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需在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前,按规定办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地下空间部分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的规划用途、面积以及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地下空间部分)时的基准地价,在评估机构依法测算后由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确定。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意向竞买人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襄州政府网()浏览挂牌出让公告,在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同上)下载挂牌公告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8月23日到襄阳市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土地交易系统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8月23日到襄阳市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土地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08月25日11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意向竞买人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襄州政府网()浏览挂牌出让公告,在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同上)下载挂牌公告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三)相关说明事项1.有意向竞买者,须登录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2.有意向竞买者须于2023年08月14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登录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3.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蕞迟必须在2023年08月23日16时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将竞买保证金汇入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4.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按达到或高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11:00时整)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5.特殊情况说明:(1)出让宗地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建设周期不超过二年;
(2)竞得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交清出让价款50%,剩余 50%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360日内缴清;(3)土地开发利用严格按照编号为襄阳条件[2023]0018号的规划条件执行;(4)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出让,但本次出让价不含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需在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前,按规定办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地下空间部分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的规划用途、面积以及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地下空间部分)时的基准地价,在评估机构依法测算后由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确定。
(四)其他要求1.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到在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截图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2.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到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3.联系方式 如果在使用网上土地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线退转保证金服务电话:王女士 网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徐先生 王先生 0710—2699861湖北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电话:农业银行杨先生 湖北银行徐先生 中信银行张先生 中国银行李先生 邮政储蓄银行张女士
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襄州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承办 地址:襄阳市襄州区航空路187号 邮编:441100
版权声明:本文由襄阳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