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襄阳市高新区邓城大道台子湾村1-2幢房屋所有权及所占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位于襄阳市高新区邓城大道台子湾村幢房屋所有权及所占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8月23日10时至2017年8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1、拍卖标的:拍卖对象为位于襄阳市高新区邓城大道台子湾村,地处襄阳市工业用地三级地段,其四至为:北临邓城大道,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台子湾村,西侧为红星国际。邓城大道为交通型主干道,双向四车道,道路宽阔,无单行道等交通管制情况。邓城大道上有69、534、568路公交线路,对外、对内交通较便利,周边无专用停车场,其厂区内设有停车区域,停车便利。拍卖对象土地面积为11375.4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均为工业工地。土地形状较方正,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较好,至价值时点,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红线内外“五通”(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周围自然环境、观景一般,水文、地质条件较好。
2.税费负担情况: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起拍价:1160.05万元,保证金:18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提前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一周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樊城支行,账号:71)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位于襄阳市高新区邓城大道台子湾村1 -2幢房屋所有权及所占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蕞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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