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歇马等镇2016年土地整治项目相关中介单位三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保采计BKZC[2018]175号文件的要求,湖北丰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保康县歇马等镇2016年土地整治项目相关中介单位三标(二次)段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保康县歇马等镇2016年土地整治项目相关中介单位三标段(二次)
1、采购内容: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服务单位
保康县歇马等镇2016年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编制,采购预算价为12.3万元。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完成。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供应商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湖北省土地整治局从业机构信用管理备案单位且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且不在处罚期内(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及备案网页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3.2竣工测量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测绘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必须为湖北省国土整治局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注册登记人员);
3.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2、获取地点: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36号)。
3、获取要求:符合资格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磋商文件。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第三条磋商资格要求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退),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36号)
五、响应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2018年 1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递交截止,磋商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至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迟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湖北政府采购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康县政府网上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丰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编辑:李博 责任编辑:张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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