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高新区征地部分问题已被证实却未有整改
原标题:襄阳市高新区征地部分问题已被证实却未有整改
2022年1月17日,一网友爆料襄阳市高新区先征后补,违规征用近千亩农用耕地,此前向襄阳市自然规划局分局举报的其中一项用地违规也收到了分局回复称“事项不属实,于2014年已批准农用地转用及征收”。关于土地补偿问题则让其向土地储备中心反映。
而事实是襄阳市高新区委早在2013年10月在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手续、没有国务院批文、没有两公告一登记,未履行法定征收程序的三无情况下,就采取先征地后走程序,先落地再批手续的方式,以3.6万元/亩(村集体留存4000元/亩,32000元/亩补偿承包户)的补偿标准低价征收位于襄阳高新区米庄镇日产工业园共计3970.4766亩的农用地。直至2014年,该批被提前征用的土地才被头部次省批复批准土地用途为住宅(棚改房),批准面积为398.031亩。第二次省批准日期为2016年,批准用途为工业,批准面积为128.9115亩,合计526.9425亩批准土地补偿标准按鄂政发文件批示为4.5万元/亩。
该名网友称,在头部次省批准的土地用途为住宅(棚改房)时,襄阳市高新区委就将该篇土地用以建设工厂企业。在两次批准以批准征地补偿款、安置补偿等各项补偿都没有落实到位的情况下,该片用地是怎样被挂牌出让交易的?开工建设各种手续又是怎样通过审核批准的?另两次批准征收土地合计526.9425亩,实际建设用地448.5758亩,还有78.3667亩凭空消失?实际征地补偿价格和省批复的土地补偿价格每亩差9000元,补偿差额合计4742482.5元渺影无踪去了何处?
同样,2013年10月违反相关法规程序征收的,还有荒废至2019年11月才开始建设叶店110KVA变电站的320.42亩耕地,实际占地面积仅为6.6135亩。省批准日期为2019年12月,批准土地补偿标准按鄂政发文件为59300元/亩,征地补偿价格和批复补偿价格每亩相差23300元/亩,6.6135亩差额的154094.55元去向不明。该地块共320.42亩省批准为6.6135亩,暂且不论如何通过批准,剩余已经土地平整完毕的313.806亩共计7311679.8元的相差土地款到哪去了?
此外,用于修建米庄镇日产工业园20号路的642.2366亩土地也在没有征地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在2014年3月12日时由区委一把手向某和叶店村委会签订了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协议书。事后下达的两次省共批复叶店社区84.75亩,而实际被占用的叶店社区用地共为270.768亩,相差186.018亩。批复孙庄村用地207.9135亩,而实际占用的孙庄村土地为289.8698亩,相差81.9563亩,所差补偿金的去向也是无从知悉。
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用地转用涉及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和依法办理征收土地手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予以公告,且须经过多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可。两次批准没有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其批准文件无效视为骗取批准。襄阳市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已于2020你那3月17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目前仍在处理,未有结果。
2013年10月襄阳高新区管委会征收米庄镇日产工业园的农用地约1400亩,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手续一直处于闲置之中圈地自荒。自2018年3月起,以叶某为首的叶店社区领导利用职权便利,多次将平整土地的土方、土渣、砖渣、建筑垃圾等强行堆卸在三、四组的基本保护耕地上,涉及土地面积包括家庭承包责任田(口粮田/保命田)约110亩,集体土地约60亩共计约170亩。堆卸土方渣土、垃圾等约40万立方,村民下田的路也被毁坏,给村集体基本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损害。
2022年4月13日,就叶某等人在责任田强行推卸土方、土渣、砖渣、建筑垃圾一事,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作出了处理决定,要求当地居委对该地推现象进行整改,并恢复土地原貌。而居委却视若无睹,至今都没有进行处理。
耕地是农业蕞基本的生产资料。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但是人均耕地数量少,耕地的后备资源不足,为了稳固农业基础,必须切实保护耕地,这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望叶店居委会能重视当地耕地被占用问题,尽早恢复用地原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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