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规定,现将批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207国道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伙牌镇、黄集镇、襄北监狱、襄州区水利局,用于襄州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被征土地面积、地类:单位:公顷
(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襄阳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20〕7号)规定
五、安置途径:货币安置与社会保险安置等。
六、行政复议告知:若对《自然资源部关于207国道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批复》(自然资函〔2022〕439号)文件不服的,被征地农民可以自公告期满后60天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襄州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承办 地址:襄阳市襄州区航空路187号 邮编:441100
版权声明:本文由襄阳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