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买房子的襄阳人赶紧看看!明天将有新规出台
《襄阳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明天实施
经过多次公开征求意见,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修订,《襄阳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上个月2号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并从2019年2月15日起也就是明天开始施行。根据规定,今后本市将根据人口增长、存量租赁住房供应量、成交量和空置率等指标,发展租赁住房,以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新建租赁住房,将选择基础设施完备,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的区域,合理安排布局,方便居民工作生活。而在住房租赁需求量大的区域,将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租赁住房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这意味着今后不仅政府会投资建设租赁住房,在商品房小区中也有可能出现配建的租赁住房。这样一来,市场上能够提供租赁住房房源将会更多。
对于到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本市将通过一定的扶持办法鼓励租房居住。支持符合租赁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通过市场租赁住房,住房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后,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租房家庭,结合人均住房面积和收入情况,按规定分类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襄阳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将由房管部门会同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现在,开发商在建设出售的商品房时,需要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为鼓励建设租赁住房,《襄阳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住房租赁经营者建设非保障性租赁住房,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应当采取出让方式取得,可以依法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在土地出让方案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规定持有出租的年限不少于20年。这些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动产登记簿和登记证书上,将注明是租赁住房,同时注明租赁用途和租赁期限。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此外,本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还鼓劲房屋所有权人将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商业用房改造后,长期用于租赁居住。
业内人士表示,通过政府投资建设、鼓励开发商建设租赁住房,以及其他房屋所有权人改造房屋用于出租,今后用于出租的房源有可能会明显增加,这不仅对保证租房人找到合适的房源有好处,对于稳定商品房市场同样有积极的作用。
2018年公租房申请情况怎么样呢?
在这次申请公租房的过程中,负责受理申请资料的市区三家房管所,曾经出现了排队递交资料的场面。不少市民表示,配套设施完善、租金低廉的公租房,是他们实现住有所居的可靠保障。公租房申请人孟先生说,以前觉得稍微努力一下还是可以买房子的,蕞近几年感觉再怎么努力也赶不上房价。还有不少市民表示,过去觉得公租房是租着住,总觉得不可靠。但他们观察后发现,公租房不仅居住舒适,而且物业管理也很到位,居住起来甚至比商品房还舒适。再加上现在房价居高不下买不起房,申请公租房就很好。
在今年递交申请资料的人群中,还有一部分市民表示,过去几年也没有注意,直到身边越来越多的人申请到公租房,这才发现公租房的分配过程公开公正,就来看看是什么情况。
据介绍,从2007年开始,通过申请获得公租房租住资格的市民,已经达到一万五千多户。截止到2月1号,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资料的市民共有5329户,这也是继2017年申请人数突破五千之后,再度突破五千人次。
分配入住的公租房越来越多,递交申请资料的市民也越来越多,其中的原因何在?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本市的公租房申请政策曾经多次放宽,不仅将本地市民纳入其中,包括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同样具有申请资格。特别是家庭人均收入,每年都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调整,在这一次的公租房申请过程中,各类家庭的人均收入又放宽了200元。比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不高于2610元;新就业无房职工必须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未满五年家庭人均收入放宽到4690元,让众多市民纳入到保障住房的覆盖范围中。
不过,房管部门也表示,申请人员越来越多,不排除部分申请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等行为,他们将严格审查、上门复核、向社会公示、鼓励市民举报等办法,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坚决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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