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老河口市孟楼镇解放路2间门面房产(二次挂牌)
标的资产位于老河口市孟楼镇楚孟大道和解放路交汇处,目前被他人占用,土地证号:河国用
标的1门面房(临楚孟大道):建筑面积:31.49㎡,评估值188720.00元,二次挂牌价170042.00元,保证金50000.00元。
标的2门面房(临解放路):建筑面积:34.77㎡,评估值208370.00元。二次挂牌价187746.00元,保证金50000.00元。
本次转让的资产无抵押、担保、租赁等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房屋、土地的面积、用途等信息均摘自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
鄂大维至信验评报字[2020]第036号
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1、此次转让的2间门面房目前均被他人占用。成功受让后,转让方负责协助受让方进行清退。
2、本次转让的2间门面房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3、本次转让的2间门面房有土地证(为大证未分割),土地性质为划拔,成功受让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及办理土地变性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4、此次二次挂牌依据老河口市孟楼供销社出具的《关于处理老河口市孟楼供销社解放路2间门面房产转让的回函》(2020.6.29)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相应的报名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报名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
2、受让方需认可湖北大维至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鄂大维至信验评报字[2020]第036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3、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购买。房产、土地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上注明的面积为准。如转让标的涉及房权证载明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到现场查勘标的后报名。递交受让申请及交纳报名保证金时须承诺已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行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5、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6、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清尾款及应支付的交易费用。
7、成功受让后,受让方自行办理产权证及相关事宜,转让方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涉及产权过户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涉及变更土地性质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1、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其交纳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以协议方式转让,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网络竞价或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交款凭证;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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