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襄阳小河港区疏港铁路专用线(Ⅱ期)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高庄村)
新建铁路襄阳小河港区疏港铁路专用线(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批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批准时间:2025年9月6日、2025年9月29日;批准名称: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铁路襄阳小河港区疏港铁路专用地(Ⅱ期)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准文号:自然资函〔2025〕539号、鄂自然资函〔2025〕565号。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已纳入经批的襄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拟用于铁路用地。
本次批准土地征收涉及宜城市小河镇高庄村,共计批准用地12.9165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2.8226公顷(耕地10.9073公顷)、建设用地0.0939公顷。
本次土地征收,由宜城市人民政府授权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实施,详细安排如下: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对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涉及的土地、房屋及其他附着物和青苗等,宜城市人民政府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做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宜城市人民政府将责令腾退土地;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本次土地征收使用的补偿标准存在异议,侵犯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向宜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超过60日的除外。(注:国务院批准用地属于国务院行政行为,不可提起复议和诉讼,其异议反馈渠道可添加对补偿标准的异议等方面表述,确保本公告的完整)
(二)宜城市人民政府在收到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小河镇新华村、梁堰村、荣河村、高庄村、小河镇水利服务中心,并已在宜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予以公布。
新建铁路襄阳小河港区疏港铁路专用线(Ⅱ期)用地批复.PDF
宜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宜城市行政审批局(宜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办
办公地址:宜城市湖滨北路6号邮编:441400电话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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