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汉江北路3022亩土地招承租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襄阳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的委托,对樊城区汉江北路30.22亩土地招承租方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租人前来参加。
2、项目名称:樊城区汉江北路30.22亩土地招承租方项目
4、蕞低承租价:60.45万元/年(月租金为2.5元/㎡)
5、土地概况:拟租赁场地位于樊城区汉江北路以西,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150.9平方米(合30.22亩),意向人可自行现场踏勘。
6、承租要求:租赁业态为停车场、仓储用地 、集市、菜场等且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不能搭建永久性建筑,同时需确保消防、创文、建筑安全等达到要求。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和排放有害物质;不得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等不符合消防、国家安全的危险物品;不得存放或铺设超负荷物品、污染环境物品、存在卫生健康风险物品等。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物从事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地表及地下状态。
7、承租期限:2年,给予承租方一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前期硬化修整土地),合同有效期二年,租金一年一交,按照先付后用原则,合同生效后一次足额缴纳一年期租金和年租金10%的租赁押金。两年租期到期后,若地块无开发意向,重新对外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若不续租,承租人应按期腾地,且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恢复原承包时的状态。
8、腾退条件:因实施城乡规划建设、土地出让或疫情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以襄阳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书面通知为准),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我方提前两个月告知承租方腾退土地(腾退期间不计入租期),腾退装修、停业损失不予补偿,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恢复原承包时的状态,并按实际租赁期退还租金。
9、其他:若后期出台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其他规定的,按照新的政策性文件执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承租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承租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承租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承租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承租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格式不限,蕞终的合格认定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为准;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市樊城区建设路长源大厦A-1103室)
3、方式:法定代表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自然人领取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市樊城区建设路长源大厦A-1103室)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中原路22号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建设路长源大厦A-1103室
主办单位 :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总编辑:张剑红 责任编辑:雷颂婷
办公地址 : 襄城区胜利街95号 邮编:441003 值班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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