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新华市场资产招租公告(三次)
襄阳汉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位于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2号1-2幢建筑物及剩余场地的全部房地产八年承租权进行对外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租人参加本项目的竞租。
(一)项目名称:位于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2号1-2幢建筑物及剩余场地的全部房地产八年承租权。
(1)此次招租资产为位于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2号1-2幢建筑物及剩余场地的全部房地产八年承租权。
(2)新华市场位于樊城区新华路,该市场建成于1992年,曾经是鄂西北蕞大的服装批发市场,招租面积①房产面积26734.35平方米,②土地面积3667.53平方米(合5.5亩),整体租赁。
(3)招租业态:办公、餐饮、酒店、商场、超市、娱乐等。
3、租赁期限:8年,免租筹备入住期6个月(租金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在上一个周期租金基础上递增5%)。
1、意向承租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1、本次出租的房屋出租期限为八年,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支付,免租筹备入住期6个月(租金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在上一个周期租金基础上递增5%),但承租方应支付期内实际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
2、该资产按现状招租,资产内的消防、水电、外立面、结构加固、外墙及楼顶防水、门窗等由承租方自行完成改造,消防改造方案需报招租人审核后实施,水电在改造报装完成后由承租人无偿过户至招租人名下。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不得影响房屋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对房屋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包括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房屋的维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3、本次出租的资产无任何抵押、担保等限制租赁的情形。
4、若本次公告的出租面积与实际出租面积存在差异的,则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名称:襄阳汉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汉江国投官网及襄阳汉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官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公司官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襄阳日报公众号上发布。(资产详细信息、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详见产权交易平台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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