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阳市统计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襄阳市统计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批市统计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的函》(襄统函〔2024〕4号)、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市统计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报告》(恒基咨评〔2024〕XY1107-01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2024年6月7日市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实施意见和襄阳市人民政府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复襄阳市统计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的批示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项目名称:襄阳市统计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目前单间办公用房面积均小于30平方米,无法满足中心机房、社情调查中心、会议室、档案室等办公需要。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完善襄阳市统计局的办公需求,提升管理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因此,项目建设确有必要。
四、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地点: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商务大楼4#楼(简称C座)。
建设规模:项目改造使用面积约827平方米。其中服务用房改造面积560平方米、设备用房改造面积120平方米、技术用房改造面积120平方米、部分办公用房改造面积27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室内房间、配套实施及消防改造。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49.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8.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60万元,预备费16.64万元。
该项目有关招投标事项请按我委核准意见执行。
(一)请严格执行项目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建设标准,依照批复的内容和核定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要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工程建设。
(四)该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二年,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期满30日前向原项目批复单位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该项目批复文件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有关手续的依据。
办公地址:襄阳高新区紫贞公园路1号(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
版权声明:本文由襄阳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