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襄土网挂字〔2023〕31号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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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11158671/2023-16021
(转)襄土网挂字〔2023〕31号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2023年6月30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11日11时整(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在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襄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交易-登录系统”进入)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东至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武装部、虎头山冲路;南至规划路;西至襄城区人民政府檀溪街道办事处、襄阳市襄城区档案局、营盘村;北至环山南路
注:加价幅度为1万元/亩的整倍数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意向竞买人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挂牌出让公告,在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公告、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
(一)有意向竞买者,须登录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襄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襄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二)有意向竞买者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登录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三)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必须在2023年7月10日16时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将竞买保证金汇入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按达到或高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2023年7月11日11:00时整)前10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1)该宗地地上、地下一并以现状出让。其中:建构筑物价值15261.2582万元,由竞得人另行向襄阳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购买,建构筑物由土地竞得者自行处置。竞得者在竞得土地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与襄阳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签订《在建工程转让协议》,并将建构筑物价款15261.2582万元缴入襄阳市财政局账户(账户名称:襄阳市财政局;账户:5;开户行:中国银行襄阳分行营业部;行号:7)。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将视为竞买结果无效,不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在建工程转让协议》详见附件)。(2)地下空间使用权面积为13745.8平方米,用途为(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固定数值210.59万元,由竞得人与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补充协议》后,另行缴纳。成交价溢价部分全部为地上土地出让金。该宗地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3)土地出让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地上宗地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建设周期不超过二年。(4)出让范围不含城市道路、公共绿地。(5)土地开发利用严格按照编号为襄阳条件[2022]0061号的《规划条件》执行。
(一)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到在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襄城分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截图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到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襄城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我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如果在使用网上土地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襄城分局咨询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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