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襄州土网挂字[2022]07号)
襄阳市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襄州土网挂字[2022]07号)
发布时间:2022-06-21
襄阳市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襄州土网挂字[2022]07号)
襄州土网挂字[2022]07号2022/6/21
经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批准批准,襄阳市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2022年07月11日08时30分
2022年07月20日11时00分
(1)出让宗地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建设周期不超过二年; (2)竞得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清出让价款; (3)地下部分不在出让范围内; (4)202213号地块严格按照编号为XZTJ202108015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5)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00万元/亩。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2022年07月11日08时30分
2022年07月20日11时00分
(1)出让宗地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建设周期不超过二年; (2)竞得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清出让价款; (3)地下部分不在出让范围内; (4)202214号地块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不在出让范围内,由竞得人竞得后与政府协商解决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处置问题; (5)202214号地块严格按照编号为XZTJ202111003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6)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00万元/亩。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6月21日至2022年07月11日到襄阳市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州区航空路192号城市广场写字楼3楼)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2年06月21日至2022年07月11日到襄阳市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8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07月20日11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意向竞买人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襄州政府网()浏览挂牌出让公告,在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同上)下载挂牌公告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
1.有意向竞买者,须登录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2.有意向竞买者须于2022年7月11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登录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线.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蕞迟必须在2022年7月18日16时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将竞买保证金汇入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
4.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按达到或高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11:00时整)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1)出让宗地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建设周期不超过二年;
(2)竞得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清出让价款;
(4)202214号地块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不在出让范围内,由竞得人竞得后与政府协商解决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处置问题;
(6)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00万元/亩。
1.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到在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截图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到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我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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