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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消化处置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admin2年前 (2024-09-29)襄阳产业信息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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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消化处置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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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消化处置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分局、中心),局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消化处置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消化处置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准确摸清全市存量建设用地底数,有效促进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置,优化存量空间,促进要素供给更加精准,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决定在全市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消化处置攻坚行动。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为贯彻落实蕞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大对存量建设土地的盘活力度,管好用好土地资源,提升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一)明确分工,通力配合。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中心)、局属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根据各部门职责,全面梳理我市2009年至2022年的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城镇低效用地的数据。开发利用科(股)主抓工作统筹和负责提供供地数据;用途管制科(股)负责提供批地数据;用地规划科(股)负责宗地规划调整工作;监察支队负责未批先用和闲置土地查处工作;测绘院负责批地数据和供地数据的关联工作,各部门通力配合,为落实清查工作做好数据支撑。

  (二)实事求是,以用为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处置工作。全市覆盖、不留盲区,摸清底数,确保清理结果全面、准确,为建立存量建设用地数据建库打好基础,形成“底数清、位置准、情况明”的存量建设用地数据库。以促进土地的高效利用为主要目标,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加快土地开发利用。

  (三)规范程序,依法行政。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处置涉及重大经济利益调整,在处置中容易因程序不到位或处置不当等引发法律问题和严重后果,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关于开展低效工业用地调查清理,防止企业浪费土地的函》的要求,规范闲置、低效工业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程序,完善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案卷,尽量避免因处置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引发涉诉。

  对我市2009年至2022年的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城镇低效用地进行清查,准确摸清全市存量建设用地底数;制定“一地一策”处置方案;多措并举开展盘活利用工作,稳步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置工作,确保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消化处置目标。

  (一)批而未供处置方式:一是征迁未完成的土地,督促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加大征迁力度,使宗地尽快达到“三通一平”供应条件,尽快实施供地。二是规划调整的土地,规划部门要及时调整规划后再供应。三是未供先用的土地,一律移交查处后,限期办理供地手续。

  (二)闲置土地处置方式:一是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对政府拆迁不到位、配套设施不完善、前期工作迟缓等原因毛地出让造成的,督促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尽快完成征迁、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前期工作速度等措施,形成净地交付企业使用;对一年内能处置到位且企业愿意继续开发的,可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对签订补充协议且延长期限届满后仍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政府或有关部门导致动工开发延迟或者投资、建设迟缓造成土地闲置,且企业不愿意继续开发的,可通过协议方式,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二是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对企业确实难以为继、有意愿合作开发或退出土地的,可帮助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协助解决融资等实际困难,推动项目开发建设;对未动工开发满一年且有能力开发的,可征缴土地闲置费,并督促企业再开发;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且无资金无项目的,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三是司法查封的闲置土地,各地要积极主动与司法机关协商,达成处置意见,待解封或查封期满后,落实相关处置措施。四是将闲置土地的地块编入“招商地图”,各级政府和招商引资部门在项目引进时优先推介存量建设用地。

  (三)低效用地再开发方式:一是鼓励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再开发,通过优先利用存量土地和整治周边低效用地,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多层、改造加层或转让、入股、联营等方式,追加投资;二是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进行招商引资;三是鼓励利用闲置厂房、仓库等存量房产及土地资源建设服务业项目,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5年过渡期政策。

  主办单位 :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总编辑:张剑红 责任编辑:雷颂婷

  办公地址 : 襄城区胜利街95号 邮编:441003 值班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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