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方案支持港澳药品医疗器械在大湾区内地委托生产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0日讯(记者 韩璐)根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改革,国家药监局于近日发布《支持港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大湾区内地9市生产药品实施方案》和《支持港澳医疗器械注册人在大湾区内地9市生产医疗器械实施方案》。
两份方案显示,按照《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改革,允许港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大湾区内地跨境委托生产;深化医疗器械注册人改革,允许港澳医疗器械注册人跨境委托生产——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深度融合,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医药产业共同发展。
《领航》快闪表演庆祝建党101周年
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音乐会在汉举行
2021年度荆楚问政网群工作系列评选结果出炉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版权声明:本文由襄阳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