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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滚河(枣阳琚湾沟北菜园沟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襄阳市襄城区美格丽芬花园酒店旁2023年03月13日14点30分
3、项目名称:襄阳市滚河(枣阳琚湾沟北菜园沟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8、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同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提供2022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或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3)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环保工程监理服务业绩(污水治理或生态相关工程监理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有效网址链接;(4)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磋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带有查询时间的网页打印件)。
2、地点:襄阳市襄城区美格丽芬花园酒店旁
现场领取。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③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④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2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或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2.通过身份验证的供应商,在履约、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本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3.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以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领取磋商文件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枣阳市南城和谐路27号会议室
1、时间:2023年03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阳市南城和谐路27号会议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枣阳市南城和谐路27号会议室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美格丽芬花园酒店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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