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老河口市酂阳路(交通路18号)院内一栋一层的5间房屋(二次挂牌)
受老河口市李楼供销社委托,现将位于老河口市酂阳路(交通路间房屋以现状整体二次挂牌公开转让,现公告如下:
此次转让标的为位于老河口市酂阳路(交通路18号)院内一栋一层的5间房屋。该5间房屋建筑面积共约为125.18㎡,房屋结构为砖混,建于九十年代,普通粉刷,普通门窗,实际用于住宅,之前为老河口李楼供销社办公场所。该5间房屋占地土地使用权面积共约为135.53㎡,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本次转让的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为大证未进行分割。房屋目前空置,资产无租赁、抵押、担保等情况。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20万元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6:3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受让方需认可湖北华炬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华炬评报字[2018]063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3、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在对该资产的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房产、土地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注明的面积为准,如转让标的涉及房屋、土地上述披露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5、在产权交易机构产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7、本次转让的5间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为大证未进行分割。成功受让后,受让方负责自行办理房产产权证和土地证产权分割及过户,转让方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等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8、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9、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此次转让的资产评估值依据湖北华炬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鄂华资评报字[2018]第063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2日,评估总值为348061.00元。其中5间房屋评估值219358.00元,土地使用权评估值128703.00元(不含土地使用权类型和用途变更时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1、本次转让的5间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为大证未进行分割。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本次评估价值不包含土地出让金。
2、成功受让后,受让方负责自行办理房产产权证和土地证产权分割及过户,转让方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等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此次资产转让经老河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河国资函[2018]6号),并备案(河国资企评备[2018]第1号)。此次转让依据老河口市李楼供销社出具的《关于降价二次挂牌的请示》,在原评估值基础上降价10%,并经老河口市国资局批准。
六、受让方向交易机构提出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在公司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资产受让申请表》,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期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股东会决议(收购)、公司章程等。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自然人:在公司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资产受让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所需资料应将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提供,如是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提交资料纸张以A4幅面为准)。
1、由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依法发布转让信息。公告期限: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4日16:30时。2、请有受让意向者自行查勘标的,并于2018年7月24日16:30时前,将项目保证金20万元交纳至我公司账户(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并持交款凭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不成交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直接支付,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户 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 号:02976开户行:建行襄阳紫贞支行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编辑:李博 责任编辑:张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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