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关于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冷集镇王家坑村四组一套住宅房屋(变卖)的公告
谷城县冷集镇王家坑村四组一套住宅房屋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2月19日10时至2022年2月17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举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位于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冷集镇王家坑村四组一套两间两层住宅房屋(证载建筑面积185.23㎡)。
变卖起始价:11.1945万元;
增价幅度:每次1000元及其整倍数。
竞买人有意参加竞买的,应当按照变卖起始价交纳全款后(以下简称变卖预缴款)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无需竞买人另外交纳,买受人悔拍的,竞买保证金直接从变卖预缴款中扣除,不予退还。
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
有意竞买者可自行看样或与变卖辅助机构预约看样。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参加竞买前按照变卖起始价足额预缴变卖款并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变卖预缴款可以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直接交纳,也可以线下向本院指定账户交纳。
变卖期60天,即2021年12月19日10时起至2022年2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竞买。网络系统自头部次出价开始即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竞买人可在24小时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24小时竞价程序内无其他竞买人出价的,标的物由头部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有其他竞买人出价的,标的物由蕞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后,该竞买人身份自动转换成买受人,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付清变卖成交价款(变卖预缴款可以抵扣)。
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所交付的变卖预缴款全额无息按照原交进账户退回(线上支付变卖预缴款的,由网络服务提供者退回至其交进账户内;线下支付变卖预缴款的,请通过辅助机构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办理退回事宜)。
1、标的目前被执行人居住,室内可移动物品不属于变卖范围。
2、标的所占用土地为宅基地的,竞买人应当具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宅基地受让人的资格和条件,不具备条件参加竞买的,由其自行承担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后果。
3、标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所需费用及时间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登记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做权属转移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其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和其它相关费用),涉及标的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相关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4、本院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可在变卖期前与变卖辅助机构预约看样,认真了解变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其他请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与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亦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全过程。
九、对标的物权属持有异议者,可于变卖期开始3日前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网络司法变卖程序中,有符合《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以及《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本院可以撤销(回)本次网络司法变卖。
十一、竞买人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有关本次变卖公告于2021年12月3日同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京东网》《淘宝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以及《中国商报网》发布。变卖事项已由辅助机构以电子方式通知案件已知当事人,无法送达的,已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了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送达。
变卖辅助机构:湖北诚丰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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