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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宜集体土挂字【2023】02号)

  经宜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刘猴镇刘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3年7月31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9日16时在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城市中华路广播电视台对面普锦左岸春天小区)公开挂牌出让一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

  (二)竞买申请人在参与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三、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际勘测为准,成交价款不因面积的变化而调整,竞买申请人可自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8日到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参加竞买者应于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8日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竞买申请,同时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无失信用记录承诺书等资料,并向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付竞买保证金,经审查批准并领取《竞买资格证》后方可参加竞买。(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16 时)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城中华大道支行

  七、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在挂牌期限截止时(2023年8月9日16时)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蕞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蕞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编辑:孙军 责任编辑:李杰;

  办公地址:襄阳市东津新区汉水路1号东津商务大楼C座9楼办公室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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