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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一地一策项目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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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阳市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一地一策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采购计划备案号:襄采计备[2024]02271号

  3、项目名称:襄阳市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一地一策项目第二次

  8、合同履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号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备注:1)供应商如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须对“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做出声明。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得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或供应商客户端。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长征路52号银座金典1幢15层8室、9室、10室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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