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政府征地公告〔2024〕第9号
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湖北省人民政府2024年8月27******准《关于襄阳市襄城区2024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襄)〔2024〕63号)。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本次批准用地涉及余家湖街道办事处曾垴村、周营村。共计批准用地14.0805公顷,其中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14.0805公顷(含耕地14.0030公顷)。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到曾垴村、周营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襄城区人民政府将责令腾退土地;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认为本土地征收决定侵犯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余家湖街道办事处曾垴村、周营村,并已在襄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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