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招租公告(第二次)
根据《市商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市商务局资产出租审核报备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局决定将以下房屋出租并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意承租的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大庆东路3号2#-201(住房)
大庆东路3号2#-301(住房)
大庆东路3号2#-501(住房)
大庆东路3号4#-102(住房)
具有合法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居民个人身份证。
此次房屋租赁期限为1-3年,租金支付方式按照《襄阳市市直行政单位国有房屋出租出借合同》规定执行
1、请于2024年12月23日18:00前到襄阳商务局办公室(机关后勤)355房索取房屋租赁文书。
2、拟承租单位和个人必须将文书密封签字盖章后于招租评议时带入现场。
五、评议时间:12月24日上午9:30在局机关二楼会议室
(一)本次招租为确定底价招租。我们按照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对上诉招标对象核定了招租底价,我们不接受低于招租底价的投标。
(二)中标的单位和个人,存在与原承租者协商房屋装饰装修补偿的风险。
(三)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承诺以下几点:
1.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无条件服从配合产权人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监督。
2.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内部装修需经资产管理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3.承租人须在5日内与市商务局签订承租合同意向书,否则,市商务局将向第二高价报价人签订合同。
4.承租户签订《襄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出租出借合同书》后,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缴纳租金。全年租金10万元以下的须一次性缴清;10万元以上,每半年缴纳一次。每次租金缴纳均要提前10日,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后果自负。
5.其余未尽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大庆东路3号2#-301(住房)
大庆东路3号2#-501(住房)
大庆东路3号4#-102(住房)
主办单位:襄阳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 地址:襄阳市大庆东路10号;总编辑:周玉平;责任编辑:朱萍
外商投诉咨询电话、传真,投诉工作邮箱:
纸件投诉邮寄地址:襄阳市大庆东路10号市商务局办公楼411、413房间(邮编4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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