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出台高“含金量”政策推动工业经济发展
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童光辉 程备 特约记者阮班明)12月1日,记者从谷城县获悉,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该县出台若干优惠政策,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和企业做大做强,政策有效期2年。
凡是在谷城范围内注册且投资500万元以上并有生产经营行为的工业企业和当年实施100万元以上技改提质项目的企业均可享受相关政策。
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不高于项目投资总额)产生的利息,给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期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0%的贴息支持。
对当年新项目,给予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包括土地购置费用)10%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补助。对企业当年实施100万元以上的技改提质项目,按设备(含软件)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购置设备必须是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新设备。
对企业研发费用,按当年投入总额的5%给予补助,蕞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企业引进的“科技副总”,给予4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的企业高管人员,在任职期内分别给予每年3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对当年新增用工人员20人以上且在本地参加社保的企业,给予每人2000元奖励。对在本地参加社保的年平均用工人数保持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
对当年首次认定、复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当年首次申报成功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对企业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平台(包括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当年首次进规企业,分3年给予15万元奖励。对正常经营的规上企业,以企业前3年实际平均销售收入为基数,对当年新增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其实际增长额给予不低于2%的奖励。
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奖励。
《襄阳日报》(2024年12月2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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