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我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2.8万亩,涉及15个乡镇(场)95个行政村。县政府已授权宜丰县农业农村局为宜丰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法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法人代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为更好地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宜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二级项目法人单位,具体如下:
一、新昌镇项目区项目二级法人:新昌镇人民政府。漆凌勇为法人代表。
二、澄塘镇项目区项目二级法人:澄塘镇人民政府。王雪华为法人代表。
三、棠浦镇项目区项目二级法人:棠浦镇人民政府。曾少伟为法人代表。
四、新庄镇项目区项目二级法人:新庄镇人民政府。罗鹏为法人代表。
五、花桥乡项目区项目二级法人:花桥乡人民政府。蒋松甫为法人代表。
六、同安乡项目区项目二级法人:同安乡人民政府。刘凯为法人代表。
七、天宝乡项目区项目二级法人:天宝乡人民政府。谌荣为法人代表。
八、潭山镇项目区项目二级法人:潭山镇人民政府。许亮成为法人代表。
九、黄岗镇项目区项目二级法人:黄岗镇人民政府。范婷为法人代表。
十、石花尖垦殖场项目区项目二级法人:石花尖垦殖场。方浩为法人代表。
十一、车上林场项目区项目二级法人:车上林场。傅海波为法人代表。
十二、芳溪镇项目区项目二级法人:芳溪镇人民政府。卢智敏为法人代表。
十三、石市镇项目区项目二级法人:石市镇人民政府。王强为法人代表。
十四、桥西乡项目区项目二级法人:桥西乡人民政府。龚尖锋为法人代表。
十五、黄垦镇项目区项目二级法人:黄垦镇人民政府。袁宽为法人代表。
项目二级法人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具体职责为:负责实施当地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进度、质量、资金、安全控制,负责矛盾纠纷调处、建后管护和项目选址,参与项目区测量、规划设计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一级法人,负责加强二级法人的督促指导,做到各负其责,保质、保量、促进度、保安全、保稳定、保廉洁、高效率、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主办: 宜丰县人民政府 承办: 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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