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家湖7号路二期等5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余家湖7号路二期等5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批余家湖7号路二期等5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襄政建字〔2017〕118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2017年9月30日,我委邀请市规划局、市建委及相关专家召开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会,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修改补充完善相关要件后,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余家湖7号路二期等5个项目,是城市路网建设的关键节点,对进一步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方便居民出行,提高城市服务功能。实施这些项目建设确有必要。
余家湖工业园7号路二期,起于7号路一期工程,止于现状污水处理厂,长约2100米,红线米;
汉丹路(虎头山冲路)起于环山路,止于虎头山社区转盘处,长约1175米,红线米;
金色营盘规划道路,起止点均与襄南大道相接,全长约778米,红线米;
轴承三路,起点为檀溪路、终点为轴承一路,全长约875米,红线米;
江山南路(云兴路至卧龙大道),起于卧龙大道,至于云兴路,全长约624米,红线米。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强弱电工程及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5个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9251.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857.81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3734.29万元,预备费费2659.21万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城乡建设计划的通知》(襄政发[2017]10号),该项目投资主体是市建投公司。
该项目有关招投标事项请按我委核准意见执行。
1、请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深化完善前期工作,项目开工前若发生重大调整,须报我委重新批复。
2、项目开工后,请严格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要求,按时向统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资料。
3、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建设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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