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南漳分公司名下水电站资产
襄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南漳分公司名下水电站资产
此次转让资产为襄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南漳分公司名下水电站资产。
1、本次转让的资产无抵押、无租赁、无担保等限制交易的情况。资产位于南漳县李庙镇鱼泉河村,其中包含2幢房屋建筑物、水渠等7项构筑物、广玉兰等4株苗木、变压器等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413.22m²,房屋建筑面积为495.58m²,不动产权证号:鄂(2019)南漳县不动产权第0006816号。
2、标的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自行到现场查勘标的。
3、本次转让的水电站还在正常发电使用中。水电站始建于1996年10月,于1997年10月投入使用,电站已连续运行24年。
以上数据均摘自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湖北灵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1、本次转让的水电站资产中涉及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时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联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2、资产以现状转让,转让方协助配合受让方进行资产移交。
3、目前水电站还正常发电使用中,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等情况,意向受让方须是拥有电力业务许可证等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和联合受让。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50000元报名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提供完整的报名资料。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
2、受让方需认可湖北灵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灵智评报字[2022]第003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3、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挂牌转让及移交。
4、意向受让方必须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须完全认可资产现状后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包括但不限于过户、办理权证、资产移交等)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房屋、土地的面积、用途等信息均摘自由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产权证),若实际面积与本次公告内容有差异的,则以房产、土地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改变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6、成功受让后,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时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变更性质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7、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9、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交清交易费用及尾款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并协助受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移交以现状移交,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拥有电力业务许可证等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和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
账户: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资产转让协议》并放弃受让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及时足额付款的。
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面加盖骑缝章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编辑:孙军 责任编辑:张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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