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古驿镇失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去了哪里?
原标题:襄阳市古驿镇失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去了哪里?
今年以来,湖北省襄阳市古驿镇金王村村民多次上访,反映他们470多亩耕地被征用,且土地补偿费被截留等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为此,本刊记者于2018年12月上旬,深入襄阳市襄州区实地采访。
走近古驿镇,沿途可以随时看到圈地开发的场景。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竖在路边的一块“古驿工业园”的展板和展板后边的大面积土地。展板上载明:整体规划8平方公里(即1.2万亩),首期建设3-5平方公里,占地规模气势宏大。另一个威武高大的招牌是“和信产业园”,位于金王村七组,占地达470亩……沿路所见所闻,无不感受到古驿镇征地开发的非凡狂潮。
金王村七组几位被征地村民向记者介绍说:“这个和信物流产业园在金王七组占地470多亩,按规定每亩给占地村民补偿3.5万元,可蕞后发给村民只有2.1万元,剩下1.4万元被截留,总计达650多万元。”村民们还说:“村干部给截留的钱起了个名字说给村民买养老保险,其实是村干部想投资开公司,后因村民不断举报,公司未开成。”
对于和信产业园的手续问题,记者在襄州区发改局没有查到立项备案资料,但区国土局郭主任对这块地比较熟知。郭主任告诉记者:“这块地涉及金王村和周庄村两个村,共有570多亩(两村各占多少需要查资料核准)。以前是集体土地,于2014年、2015年经两次征收,现已是国有建设用地。”对于记者提出的查看用地规划审批手续问题,他又说:“必须领导批准后才能查看”。
郭主任进一步介绍说:“金王村土地补偿款包含三个部分:一是每亩青苗费1400元,二是安置补助费是青苗费的14倍,三是土地补偿费是青苗费的10倍。”据记者了解,前两项已兑现,村民反映的被截留的就是第三部分。镇里说是用于村里修路、建学校,村里说是给村民买养老保险。而村民们认为:“这地都是村民的口粮田,不需要统一安置。之前村里说土地是租用,可后来却被告知是全部买断。我们强烈要求被克扣的每亩1.4万元按照政策补发到手”。
北京市景运律师事务所何文律师认为:根据《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根据《物权法》头部百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即依法承包到户的耕地被征收时,其补偿归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何文律师进一步分析,如果该村土地补偿费没有发给村民,而是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话,就侵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那就应该重新分配集体承包土地的问题,即每征收一部分,就需要重新分配一次土地,这是很不现实的。为此,湖北省人民政府(卾政发【2009】46号)文件进一步要求,要加强对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显然,襄州区古驿镇不但违背了被征地村民的意愿,也违反了政策法规,从而引发村民联名举报,并多次逐级进行上访。村民期待,尽快退回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补偿费。
由于土地问题履职不力,古驿镇党委书记汪坤今年曾受到两次通报批评:2018年5月28日,襄阳纪检监察网发布的《襄州区通报4起履职不力问题典型案例》中,通报了8名相关责任人在制止违法用地建设和整改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汪坤等榜上有名;2018年9月17日,襄州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襄州区通报5起作风不实履职不力典型案件》中,汪坤等4名古驿镇领导干部名列榜首,仍因在处置违法占地工作中履职不力,汪坤被予以批评教育。
教训是惨痛的。只有牢记使命、坚守法纪、履职尽责,走群众路线,才能不辱使命,履行好主体责任,赢得上级的肯定和群众拥护。对此,本刊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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