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襄阳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华宇苑3幢1层3号车库及其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延时除外)在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一、拍卖标的:位于襄阳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华宇苑3幢1层3号车库及其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号:襄樊市房权证汽产区字第0002973号,面积25.20平方米)。
起拍价:133600元、保证金:13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7月24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若无电话预约,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对于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科技支行,账号:0051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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