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奥利斯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50亩配套仓储出货区用土平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襄阳奥利斯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50亩配套仓储出货区用土平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1-15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襄阳奥利斯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50亩配套仓储出货区用土平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15 21:51
发布单位:华创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1-26
襄阳奥利斯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50亩配套仓储出货区用土平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创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市樊城区长虹北路广景碧云天B座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采购计划备案号:高新临财采备【2020】B00007号
3、项目名称:襄阳奥利斯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50亩配套仓储出货区用土平整项目
襄阳奥利斯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50亩配套仓储出货区用土平整,具体招标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6.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6.3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公司为其交纳的近6个月内(至少提供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网址及查询码或查询二维码)并承诺没有其他在建工程;6.4本项目管理的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公司为以上人员交纳的近6个月内(至少提供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网址及查询码或查询二维码);6.5供应商及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并登记信息,提供网页打印件;6.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6.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6.6.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等相关证明);6.7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8、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蕞近的年份提供;6.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下同)完成过类似工程。(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②中标通知书、③施工合同);6.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地点:华创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市樊城区长虹北路广景碧云天B座5楼)
3.1携带及以下资料(核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3.1.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1.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1.3携带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相关复印件一套。3.1.4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3.2方式:现场报名
1、开始时间:2020年11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华创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市樊城区长虹北路广景碧云天B座5楼)
1、时间:2020年11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华创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市樊城区长虹北路广景碧云天B座5楼)
公告发布媒体: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刘集街道办事处
地址: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工业园特1号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长虹北路广景碧云天B座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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