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人这类房屋免收三个月租金!
原标题:襄阳人,这类房屋免收三个月租金!
近日,襄阳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减免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场地)租金的通知》,就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用房租金减免有关工作作出安排。
对已经签订《襄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出租、出借合同书》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0年给予3个月免收租金、6个月减半收取租金的减免照顾。
①在具体操作中,对于还未收取2020年房租的,按文件规定2—4月免收,5—10月减半收取。
②已收取房租但还未上缴财政的,由各单位直接返还。
③已上缴财政的,由各单位向财政提出退库申请,按照非税收入退库流程予以退还。
④对于财政拨款单位,减免租金额度在下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时统筹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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