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仙人渡供销社明星商场8套门面房产(三次挂牌)
套门面房位于老河口市仙人渡镇兴隆北路与仙东路交汇处。目前状态:他人经营使用,无房产证土地证,套门面房均无抵押、担保的情况。标的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房屋、土地的面积、用途等信息均摘自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
鄂大维至信评报字[2020]第112号
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1、本次转让的8套房产均未办理房产、土地证。 目前标的房产由他人经营使用。
2、本次转让资产的价格不包含办理土地使用权类型和用途变更时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成功受让后,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标的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转让方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房产移交。
3、本次标的以现状三次挂牌转让,转让行为经老河口市人民政府批准。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标的相应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受让方需认可湖北大维至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大维至信评报字[2020]第112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3、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挂牌转让。意向受让方必须现场查勘,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查勘知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行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房屋、土地的面积、用途等信息均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面积与本次公告内容有差异的,则以房产、土地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5、在产权交易机构产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7、成功受让后,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转让方承诺予以配合,并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及资产移交。
8、受让方若不是标的房产原占用方,房产清退事宜由转让方负责协商办理,受让方需要承担因房产清退造成延期移交的风险。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1、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其交纳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以协议方式转让,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网络竞价或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编辑:孙军 责任编辑:张进平;
版权声明:本文由襄阳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