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樊城区:被解封后荒废两年的工厂焕然一新
正义网襄阳4月21日电(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张美霞)“在你们的帮助下,工厂的基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个月就能正式投入生产了,我代表全厂员工感谢你们的付出!”4月19日,杨某携家人专程到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表示感谢。
2020年6月,樊城区检察院迎来了两名焦急不已的来访者。在检察官的热情接待下,杨某夫妇道出了自己面临的困难境遇。杨某在襄阳市开办了一家民营企业,以自己开发的专利技术利用动物粪便和农田秸秆生产有机肥料,从一个车间发展到具有完整生产线,拥有员工上百人的工厂,年产值高达2000万,是目前国内较大型的生物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基地。但由于货款回收不及时等原因,该企业欠下了180多万元工程款一直未能偿还,债权人一纸诉状将该企业告到法院,要求其返还工程款并偿还利息。
判决后,法院在执行阶段查封了该企业厂房、办公楼、生产设备等全部财产,导致企业被关停、百余名工人被遣散达1年有余。“欠债未还确实是我们有错在先,但执行过程中强制停产,造成我们关闭企业,工人下岗让我们想不通。”杨某表示。
围绕杨某等人提出的一系列问题,樊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多次前往工厂进行************,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
经过一系列核实,办案检察官陈兵发现,这是一起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案件。根据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法院查封的车间厂房、办公楼、仓库,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净值2000余万元,查封财产价值明显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180万元的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禁止超义务查封财产的规定。此外,执行活动中还涉及资产评估环节漏评土地资产,计算抵偿使用期限错误等情况。
“实际上,该公司在被查封前,连续多年都处于营利状态,公司作为债权人有多起案件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本可以采取冻结债权,拍卖成品化肥以及设置监管账户收回货款等不影响企业经营生产的方式达到执行目的。”办案检察官陈兵表示。
据此,2020年9月8日,樊城区检察院向相关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此情况予以纠正,并在发出建议后保持与法院、涉案企业的沟通。
2021年1月11日,法院采纳检察建议,撤销原查封裁定,执行回转,使得停产近两年的企业在2021年春节前得以复工,工人逐渐回归工作岗位,相关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依法保障。接下来,法院将组织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协商新的执行方案,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4月6日,检察官在对工厂进行回访中发现,荒废两年的工厂目前已焕然一新。20余名工人陆续返工,厂区防水工程等基础建设已初步完工,杂草丛生的10余亩试验田也已清除干净,杂物间堆放的办公用品正一件件被清理出来,重新派上用场,发酵室等厂区内部即将开挖,全自动化生产线即将在下个月投入使用,企业将实现转型升级。
近年来,樊城区检察院牢固树立“法治是蕞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要求落实到职能履行中、办案实践中,对民事诉讼、执行活动中发生的违法情形坚决依法纠正,让法治化成为辖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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