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十月襄阳樊城区人民政府预征收土地蕞新消息
日前襄阳樊城区政府法定主动公开一则公告,公布将用于工业用地建设的征地公告,详见正文。
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拟在樊城区柿铺街道办事处张桥社区、王伙社区、韩洼社区征收一处集体土地,该地块已列入《襄阳市2011年度第99批次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拟征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柿铺街道办事处张桥社区、王伙社区、韩洼社区,地块位于二广高速公路以东、追日路以北,总面积7.4457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樊城区工业项目建设,该地块在襄阳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土地权属等有关证明材料配合社区进行实地现状调查,并将双方调查认定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农村村民宅基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与数量等逐一登记签字,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征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7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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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东津新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六两河街道办田寨社区、史台社区、六两河社区及东津镇刘店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详见正文。
襄城区人民政府昨日发布预征地通告,拟襄城区庞公街道办事处杨家河村委会本次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总面积0.2620公顷。详见正文。
襄城区人民政府昨日发布预征地通告,拟襄城区庞公街道办事处孙家巷村委会本次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总面积1.0943公顷。详见正文。
襄城区人民政府昨日发布预征地通告,拟襄城区庞公街道办事处涂家巷村委会本次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总面积0.4630公顷。详见正文。
襄阳市时常发布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公告,那么征地公告发出之后,还能再装修土地之上的房子吗?襄阳本地宝为您汇总解答,详见正文。
8月28日樊城区人民政府发布预征地通告,拟在柿铺街道办事处张桥社区征收集体土地,详见正文。
八月十五日,襄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襄城区尹集乡白云村委会本次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总面积1.7041公顷。
襄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襄城区余家湖办事处周营村委会本次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总面积1.3211公顷。
为保障城市发展和公共利益的需要,现拟征收尹集乡尹集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湖北省人民政府2021年7月20******准《关于襄阳市襄城区2021年度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征收襄阳市襄城区卧龙镇回龙村集体农用地2.3690公顷。
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拟在樊城区柿铺街道办事处王伙、韩洼、张桥三个社区居委会征收集体土地,详情见正文。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政府6月29日公布了11啧征地公告,征收襄城区多处用地,涉学校、公园、绿地、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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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十月襄阳樊城区人民政府预征收土地蕞新消息 - 襄阳本地宝
【导语】:日前襄阳樊城区政府法定主动公开一则公告,公布将用于工业用地建设的征地公告,详见正文。
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拟在樊城区柿铺街道办事处张桥社区、王伙社区、韩洼社区征收一处集体土地,该地块已列入《襄阳市2011年度第99批次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拟征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柿铺街道办事处张桥社区、王伙社区、韩洼社区,地块位于二广高速公路以东、追日路以北,总面积7.4457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樊城区工业项目建设,该地块在襄阳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土地权属等有关证明材料配合社区进行实地现状调查,并将双方调查认定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农村村民宅基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与数量等逐一登记签字,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征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7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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