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小河镇梁堰村)
宜城市小河镇梁堰村村民委员会及全体村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宜城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你单位土地,我市现就土地征收启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宜城市小河镇梁堰村,面积9.2239公顷(138.36亩)(详见勘测定界图或规划红线图)。
为了打通铁路运输“蕞后一公里”,加快港区多式联运建设,降低物流成本,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拟征收土地用于新建铁路襄阳小河港区疏港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
土地现状调查的范围为:被征收土地勘测定界范围内的土地。拟征收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配合小河镇梁堰村委会进行实地现状调查,并将双方调查认定应补偿的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与数量等逐一登记造册签字,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征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收土地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宜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宜城市行政审批局(宜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办
办公地址:宜城市湖滨北路6号邮编:441400电话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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