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双沟镇)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据襄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拟征收刘大湾村、周李庄村、朱楼村、仓房村、陶王岗村、郭庄村、金营村、佘营村、尚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作为襄阳市项目建设用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现将征收 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有关事项发布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涉及双沟镇刘大湾村、周李庄村、朱楼村、仓房村、陶王岗村、郭庄村、金营村、佘营村、尚庄村,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位置为准。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用于襄阳市襄州区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建设。
拟于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之后,委托襄州区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征收土地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法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襄州区人民政府经组织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如下:
襄阳市唐白河(唐河)航运开发工程项目。
二、征收范围、面积及地类、征收目的
(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襄州区双沟镇刘大湾村、周李庄村、朱楼村、仓房村、陶王岗村、郭庄村、金营村、佘营村、尚庄村(后附勘测定界图或规划红线图)。
(二)征收面积及地类:拟征地面积为78.0339公顷,其中:农用地77.4431公顷(含耕地71.4547公顷),建设用地0.5908公顷。(详细地类见附表《土地现状调查表》)
(三)征收目的:因襄州区基础建设需要,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项目。
(一)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规定,双沟镇刘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81.75万元/公顷、72.30万元/公顷(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襄阳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20〕7号)规定,双沟镇大湾村、周李庄村、朱楼村、仓房村、陶王岗村、郭庄村、金营村、佘营村、尚庄村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为3.3万元/公顷、3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襄州区制定的《关于调整我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构)筑等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襄州土资发〔2017〕13号)标准据实结算。
拟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相结合的方式,可以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并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文件和《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号)文件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之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结束之日内,向襄州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襄州区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等法律的规定组织听证。联系电话:
本公告期限为30日,自2022年4月4日至2022年5月4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双沟).pdf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双沟).pdf
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襄州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承办 地址:襄阳市襄州区航空路187号 邮编:441100
版权声明:本文由襄阳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