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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城关镇郭家土城村九集镇白马山村泗堵河村八泉村肖堰镇肖堰社区巡检镇峡口社区小漳河村李庙镇闫坪社区全家湾村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日期:2023-07-25 17:25来源: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体:[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和《南漳县人民政府征收城关镇郭家土城村九集镇白马山村泗堵河村八泉村肖堰镇肖堰社区巡检镇峡口社区小漳河村李庙镇闫坪社区全家湾村土地预公...
南漳县人民政府拟征收251省道南漳县观音堂至肖堰段改扩建工程(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日期:2024-04-16 11:05来源: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体:[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南征预告字〔2024〕2号土地征收预公告以来,南漳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情况,南漳人民政府组织了征地补偿安置方...
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长坪镇钟鼓坪村土地公告
日期:2021-09-15 10:48来源: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体:[关闭窗口 根据南漳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拟征收长坪镇钟鼓坪村集体农用地6.29亩用于商服用地。该地块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转用征收,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襄)〔2021〕15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
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长坪镇东园村土地公告
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长坪镇东园村土地公告 根据南漳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拟征收长坪镇东园村集体农用地6.25亩用于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该地块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转用征收,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襄)〔2021〕15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
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薛坪镇薛坪社区土地公告
日期:2021-09-15 10:39来源: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体:[关闭窗口 根据南漳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拟征收薛坪镇薛坪社区集体农用地1.64亩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该地块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转用征收,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襄)〔2021〕13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
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薛坪镇孙家湾村黑河村土地公告
日期:2021-12-23 17:25来源: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体:[关闭窗口 根据南漳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拟征收薛坪镇孙家湾村、黑河村集体农用地5.41亩用于商业用地。该地块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转用征收,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襄)〔2021〕20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
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肖堰镇花庄社区土地公告
日期:2021-05-31 15:10来源: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体:[关闭窗口 根据南漳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拟征收肖堰镇花庄社区集体农用地28.07亩用于商服用地。该地块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转用征收,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襄)〔2021〕4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
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肖堰镇肖堰社区社区土地公告
日期:2021-12-23 17:33来源: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体:[关闭窗口 根据南漳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拟征收肖堰镇肖堰社区集体农用地11.98亩用于商服用地。该地块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转用征收,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襄)〔2021〕234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
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武安镇赵家营村土地公告
日期:2021-06-24 18:17来源: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体:[关闭窗口 根据南漳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拟征收武安镇赵家营村集体农用地224.45亩用于工业用地。该地块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转用征收,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襄)〔2021〕7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
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板桥镇新集村土地公告
日期:2021-08-18 11:45来源: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体:[关闭窗口 根据南漳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拟征收板桥镇新集村集体农用地8.25亩用于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该地块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转用征收,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襄)〔2021〕124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